龙口市养犬规定 龙口养犬条例
龙口市养犬规定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鲁爱卫办字〔2018〕1号)和《关于印发烟台市卫生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(2017—2019年)的通知》(烟爱卫办〔2016〕15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、二中、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政府领导、部门协作、群众动手、社会参与、依法治理、科学指导的原则,大力开展卫生镇创建活动,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,提升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,助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,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二、工作目标
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、提高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,持续开展和巩固卫生镇创建活动,确保2018年我市创建1 个国家级卫生镇和2个省级卫生镇,东江国家卫生镇复审顺利通过,夯实健康城市根基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工作安排
(一)卫生镇创建申报条件:未获得过国家卫生镇称号,但获得省级卫生镇称号的镇(街、区),可以申报创建国家级卫生镇;未获得过省级卫生镇称号的镇(街、区),可以申报创建省级卫生镇。
(二)创建工作安排: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,根据我市实际,由东莱街道开展国家级卫生镇创建工作,徐福街道和兰高镇开展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,其他镇(街、区)可视具体情况积极申报开展创建工作。所有申报创建工作的镇(街、区)要认真填写《国家级和省级卫生镇创建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准备备案材料(见附件2),于 3月25日前报送至市爱卫办(市行政中心1050室,联系电话:8544660)。
(三)复审工作安排:东江街道要按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,巩固提升创建成果,做好国家卫生镇复审相关准备工作,迎接省级暗访和烟台市检查。同时,将自查报告和街道地图一式2份于3月25日前报市爱卫办(市行政中心1050室)。
四、创建范围
(一)东莱街道创建范围:东城区所有区域及新区相关区域,街道所有区域。
(二)东江街道复审范围:街道所有区域。
(三)徐福街道创建范围:街道所有区域。
(四)兰高镇创建范围:镇所有区域。
五、实施步骤
卫生镇创建及东江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:
(一)迎检动员阶段(3月10日前)
制定下发《龙口市国家和省级卫生镇创建及东江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》,召开动员会议,明确职责分工。
(二)自查整改阶段(国家卫生镇:3月11日-4月10日,省级卫生镇:3月11日-6月30日)
有关镇街区和部门对照《国家卫生镇创建标准》、《省级卫生镇创建标准》和本方案要求,组织自查整改,准备好明查迎检单位,确保检查现场和档案资料全面达标。市爱卫办对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,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进行。
(三)明查暗访阶段(国家级卫生镇烟台市级资料审核、暗访及明查:4月11日-4月30日,省级暗访及明查:6月1日—9月30日;省级卫生镇烟台市级资料审核:6月1日-6月30日,烟台市级暗访及明查:7月1日-9月30日)
相关镇街区和部门继续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,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并长效保持,迎接烟台市和省爱卫会的暗访和明查。
六、职责分工
(一)东城区、新区
东莱街道、东江街道、度假区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属地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做好以下工作:
1.负责落实东城区、新区所属社区、单位、企业、生活小区执行全日保洁工作制度,环卫设施布局合理,垃圾密闭收集运输,日产日清。有污水排放设施,无乱排污水,有排水明沟的要加盖覆盖。做好绿化美化工作,绿化带无垃圾杂草、无缺株死株,无种菜现象。院内及路边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,无占道经营、出店经营现象。路面硬化平整,清除残墙断壁,清理闲置大院。无违规饲养畜禽。
2.负责落实东城区、新区所属社区、单位、企业、生活小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、刊板,及时更换健康教育宣传内容;开展控烟宣传,公共区域有明显禁烟标志。
3.组织落实东城区、新区所属社区、单位、企业、生活小区开展“四害”消杀活动,确保防蝇、灭鼠毒饵站等防“四害”设施健全,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(二)东莱街道、东江街道、徐福街道、兰高镇
1.开展健康知识宣传。各村庄要设立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,主要街道显要位置设立健康知识刊板,努力扩大健康知识宣传氛围。
2.开展全民健身活动。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健身活动,80%以上的社区(村庄)建有体育健身设施。
3.积极开展街巷硬化工作。做好村庄街巷硬化工作,城中村街巷全部硬化,其他村庄主要街道要全部硬化,未硬化的背街小巷无坑洼积水杂草。
4.积极开展“四害”灭杀活动。村庄内主次干道房前屋后每隔25米按标准建立一个灭鼠毒饵站,并及时投放灭鼠毒饵,切实降低鼠密度。按季节开展蚊蝇灭杀活动,确保蚊蝇密度达标。
5.完善环卫设施。合理设置村庄、生活小区(所属生活小区)的环卫设施,对不合格的环卫设施进行更换、修复,拆除露天垃圾池。
6.加大废品回收站管理。规范回收站经营行为,做到回收物品堆放整齐有序,无生活垃圾堆积,防“四害”设施齐全有效,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7.规范市场管理。取缔辖区内零散摊点、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,做好农贸市场创建达标工作。临时便民市场要明确标识,采取有效管理措施,保证周边环境卫生、交通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。(具体要求同市场办)
8.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。对所属驻地、道路、边沟、绿化带、村庄进行全日保洁,确保无垃圾杂物,绿化带无缺株、死株,杜绝村民秸秆焚烧。村内及路边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,无散养家禽,无占道经营、出店经营现象。
9.加强铁路沿线卫生整治工作。做到无积存垃圾、无卫生死角。
10.加强河道管理。清除河道垃圾杂物,消除黑臭水体,确保河道干净整洁。
(三)重点部门
1.卫计局
①负责创建、复审活动的组织、指导、综合协调,爱卫办具体承担相关工作。
②加强对浴池、美容美发、旅馆等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,确保基本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,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效;卫生管理制度健全,室内外环境整洁,清洗、消毒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,从业人员操作规范,持有效健康证明,“五病”调离率100%;室内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,无吸烟现象。
③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管理。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、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。强化疫苗接种,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%以上,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,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、建证率达到95%以上。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,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%以上。创建区域无非法行医、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,临床用血100%来自无偿献血。
④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。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,监督、监测资料齐全。
⑤加强“四害”防治工作。积极开展“四害”灭杀技术指导,按“四害”孳生季节,组织全市开展“四害”集中灭杀工作,努力降低“四害”密度,确保达标。
⑥加强医院规范管理。重点是落实医院设立预检分诊台和发热、肠道门诊,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,并做好健康教育宣传、禁烟、除“四害”、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,确保医院全面达标。
2.宣传部
负责落实电视台、报社开辟健康教育和卫生镇创建、复审整治专栏,刊登健康知识和卫生整治新闻报导,表扬先进,曝光脏乱差现象,浓厚卫生镇创建、复审氛围。
3.住建局
①加强日常卫生管理。市容环境卫生达到《城市容貌标准》要求。加强对所属道路、边沟、绿化带的日常保洁,城区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。清除城区主次干道野广告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,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,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。
②加强环卫设施管理。合理配置城区垃圾箱、果皮箱和公厕数量,做好垃圾箱、果皮箱、垃圾中转站、公厕(含生活区公厕)等环卫设施的保洁、修复、更新工作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,垃圾、粪便收集运输容器、车辆等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,垃圾日产日清。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,严格遵守公厕开放时间,免费使用。
③强化广告牌匾审批。抓好城区沿街店铺广告牌匾的审批规划,做到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美观规范。
④加强亮化、绿化工作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,无垃圾杂草、无缺株死株,绿化覆盖率≥30%。落实主次干道两侧经营店铺的亮化、美化工作,城市功能照明完善,路灯亮灯率≥95%。修复花坛、绿化带内破损毒饵站,及时投放灭鼠毒饵。
⑤加强对建筑工地、食堂、公厕、民工宿舍的卫生达标管理。做到建筑材料、物资堆放有序;垃圾收集规范,日产日清;工地实行规范围挡,出入口硬化,并设置车辆冲冼设施,及时冲洗出场车辆;毒饵站建设达标,毒饵投放及时;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,及时更换健康知识内容。
⑥加强生活小区管理。对所属生活小区加强日常卫生保洁、健康教育宣传、除四害等工作的管理,确保全面达标。
⑦加强绛水河城区段管理。对绛水河城区段实行全日保洁,确保无垃圾杂物、无污水、无放养牛羊现象。
⑧加强所属市场管理。安排专人对南生活区早市和怡园小区市场进行管理,做好市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,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、交通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。
⑨加强公共区域“四害”消杀活动。按“四害”孳生季节,开展“四害”突击消杀活动,确保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⑩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。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符合国家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》的标准要求。
4.综合行政执法局
①规范广告牌匾。加强对商户门头广告牌匾的管理,督促商户对破损、褪色的广告牌匾进行及时修复、更新。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责令其所有人进行整改,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。
②规范经营秩序。清除东城区和相关镇驻地主次干道两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、商铺出店经营、乱堆乱放现象,引导商贩进市场经营。
③规范夜市和便民市场管理。加强文化广场夜市卫生管理,垃圾随产随清,规范露天烧烤,落实监管长效工作机制,确保经营业户证照齐全有效并亮证经营。加强北大街南便民市场管理,规范业户经营行为,摊位整齐划一,不占道经营、出摊经营,垃圾随产随清。
④加强网吧、娱乐场所管理。对网吧无网络经营许可证、有证但未在显要位置悬挂、上网人员未依法登记、未成年人上网、规定时间以外营业、私自卸载监管软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;对歌厅等娱乐场所,规范其曲目健康,在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,未成年人不得出入,确保网吧、娱乐场所监管有序,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。
⑤加强畜禽私屠乱宰管理。加强生猪管理,对违规屠宰依法处罚。对违规的活禽屠宰门店进行执法处罚。
5.市场监管局
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,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,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。
②负责食品生产、食品经营单位(含超市、食品商店、包子铺、馒头铺等)证照齐全,内外环境卫生整洁,无交叉污染,食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符合卫生要求,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③加强对餐饮、集体食堂的管理。基本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,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≥90%,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,配有专(兼)职卫生管理人员;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,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,“五病”调离率100%;室内、厨房环境整洁,落实清洗消毒制度,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100%,“四害”密度达标;室内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,无吸烟现象。
④负责落实沿街店铺(其他行业卫生单位除外)全日保洁,垃圾日产日清以及“四害”’防治工作。
⑤加强果蔬、肉类等农兽药残留监测。对市场上的果蔬、肉类等及时进行农兽药残留监测,定期公布监测信息,对发现的违法产品及时进行处理,并保存监测资料。
6.环保局
①近三年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。
②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%。
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或空气污染指数(API)不超过100的天数≥300天,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二级标准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≤60分贝。
④医疗、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,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。
⑤牵头做好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处置和销毁工作。
7.水务局
①按照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,市政供水、自备供水管理规范,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,确保出厂水、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。
②加强对东莱街道、东江街道、徐福街道、兰高镇区域内河道水质保持的督导管理工作,确保水质良好,河面无漂浮物。
8.交通局
①负责落实汽车东站、富龙汽车站、火车站等部位的达标工作,车站候车大厅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,及时更换健康知识内容,候车大厅内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,并有劝阻旅客吸烟措施;院内楼前楼后每隔25米建立一个灭鼠毒饵站,及时开展“四害”灭杀活动;公厕达标使用。
②加强公交站点管理。对公交站点及时进行清洗、维护,做到干净整洁,无破损。
③加强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管理。负责对出租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迎检知识培训工作。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车容、车貌进行定期清洗,确保车体整洁,车内干净卫生,张贴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,车体广告规范。
④加强车辆维修业户管理。规范车辆维修业户的经营行为,不占道经营店外修车,门前车辆摆放整齐有序。
⑤加强铁路和所属公路管理。加强铁路沿线卫生整治工作,做到无积存垃圾、无卫生死角。对所属公路路面实行全日保洁,对边沟进行集中清理,清除垃圾杂物。
9.教体局
①贯彻落实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,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、宿舍、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。
②加强传染病、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,按标准设立校卫生室,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。
③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,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%,学校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,及时更换宣传内容。
④负责落实学校、幼儿园开展“四害”灭杀活动,保证防“四害”设施健全,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⑤负责落实学校食堂达标工作。学校食堂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,环境卫生整洁,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,确保食堂基本设施完善,消毒措施达标。
10.市场办
①规范市场日常管理。所属市场硬件设施建设达标,商品分区合理,分类标志清晰;摊位摆放整齐,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;实行全日保洁,垃圾随产随清;车辆停放有序;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,规范管理并免费使用。
②加强食品经营业户管理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市场内食品经营业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营业执照持有率达到100%,从业人员着工作服上岗。
③扎实开展“四害”防治工作。完善市场内经营业户的防蝇、防尘、防鼠等设施,毒饵站建设达标,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内无蝇,及时开展“四害”灭杀活动,确保“四害”密度达标。
④完善四项公示设置。出入口设立健康教育专栏、市场功能分区平面图、农药残留公示栏及卫生管理制度等四项公示,及时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和农药残留公示。
⑤加强活禽销售管理。有活禽销售的市场,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,卫生管理规范,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,实行隔离宰杀,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,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。
⑥配合做好市场周边整治工作。清理市场周边马路市场及摊点群,尤其是要做好河东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,保证市场经营秩序良好。
11.公安局
①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、停车场、停车位的管理,杜绝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。将交通秩序管理向主次干道两侧及周边延伸,在做好主干道、城区重点部位、出入口整治的基础上,加强对市场周边、小街巷等部位的停车秩序管理。
②对城区养犬现象进行规范管理,对流浪狗进行捕杀,并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。
③落实网吧禁烟规定,切实杜绝网吧吸烟现象的出现。
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为专项执法工作保驾护航。
12.文广新局
①贯彻落实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,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。
②歌舞厅、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,室内外环境整洁,基本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,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100%。
③加强对博物馆、图书馆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管理,确保有禁烟措施,场外设立独立吸烟区,公厕达标使用。
13.广播电视台、今日龙口报社
①电视台、电台、今日龙口报相应增加综合整治的新闻和卫生公益广告等的刊播数量,开设健康教育和卫生镇创建、复审专栏,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脏乱差曝光,表扬先进,激励鞭策后进,并保存节目汇总表、预告单和报纸。
②电视台要加强对影剧院的管理,确保有禁烟措施,影剧院观众厅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设施,每场次放映间隔不少于30分钟,场外设立独立吸烟区,公厕达标使用。
14.农业局
①加强果蔬、畜禽类初级农产品上市前的农兽药残留监测,定期公布监测信息,对发现的违法产品及时进行处理,并保存监测资料。
②加强畜禽屠宰管理。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,严格落实检疫程序,健全屠宰厂的检验室,完善检疫、检验等资料。加强对活禽屠宰门店的管理,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,实行隔离宰杀,卫生管理规范,落实清洗消毒制度,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。对违反标准规定的,督促其按标准进行整改,对拒不整改的,将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处理。
15.公路局
负责落实所辖道路的全日保洁、路面硬化、路边绿化等工作。重点对路两侧边沟等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,清除垃圾杂物,并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。
16.安监局
①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。
②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,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,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。按照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》要求,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督促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,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。
17.林业局
负责落实所辖道路的路边绿化工作,及时清理垃圾杂物,保证绿化带卫生整洁,无枯死植株、无缺株。
18.市联社
参照市场整治标准,负责对所属市场进行整治(具体要求同市场办)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卫生镇创建是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基础和条件。东莱街道、东江街道、徐福街道、兰高镇等相关镇街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,增强主体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,强化协调联动,共同做好创建工作。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,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,加大人力、物力投入,细化工作措施,卡实工作责任,确保完成创建、复审工作任务。
(二)注重宣传发动。相关镇街区和部门要依托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,结合宣传栏、刊板、明白纸等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强化市民卫生意识,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,获得群众对创建、复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镇创建、复审工作。
(三)强化工作成效。相关镇街区和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搞好协作配合,按时保质完成创建、复审工作任务。市爱卫办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查,确保全面达标。对工作积极主动、取得良好效果的单位给予表扬,对工作拖拉、达不到整治效果的单位给予批评,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。